[关键词] 农民增收;税收机制;财政支农
2004-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均为“三农”文件,中央对农民增收问题持续关注。在具体措施上,2000年在安徽、江苏等地进行税费改革试点;2003年在全国推行农村税费改革;2004年实施农民直补;2006年彻底取消农业税;2007年推行免费农村义务和普及农村医疗改革。多管齐下,共抓农民增收。在政策和措施的有力推动下,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日益提高。但如何巩固政策成果,保证农民长期、稳定增收,并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差距,实现我国全民小康目标,仍旧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财政支农机制的现状分析
财政支农机制一般包括收入机制、支出机制,具体体现为涉农税收政策、涉农国债政策和各类涉农财政支出政策。财政支农政策在促进农民增收中既可以提供一种重要的农业投入来源,特别是具有广泛外部效应的农村公共物品,也可以通过发挥导向功能、协调功能和“发动器”功能,为农民增收提供长期保障。
1.2000年税费改革以来财政支农与农民增收基本状况分析。从总量上分析,目前,财政支农的直接资金投入约有15大类,具体包括基本建设投资、科技三项费用、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农村中小学教育支出等。从2000年至今,国家财政支农支出情况如表1。

从表1看,2000-2004年,财政支农总量持续性增加。另据资料统计,2005年-2007年,中央财政支农总量增长非常突出,其总量分别为2450亿元、3397亿元和3917亿元(预算)。
从结构上分析,2004年以前,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和支援农业生产以及农林部门的事业费支出两项构成财政支农的90%以上,农业科技等其余项目所占比重较小。从数量变化看,农村基本建设支出逐年下降,事业费支出逐年增加,这表明国家对农业投入支持主要集中在维持农村基层政权运转方面,而对农村基本建设和科技投入等中长期促进农村的财政投入则明显不足,这对农民增收的长期稳定不利。
从农民增收效果上分析,2000年以前,财政支农与农民增收之间缺乏明显的相关关系。2000年以后,财政支农增长与农民增收表现出比较明显的正相关,财政投入对农民增收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测算表明,农民收入增长弹性系数(农民收入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率)由2000年的0.14增加到2003年的0.54,4年的平均弹性值是0.58。从2004年至今,中央财政支农幅度不断增加。据财政部统计显示, 2006年全国粮食直补资金达到142亿元,比2005年增加约10亿元,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区)为126.8亿元,均占本省(区)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良种补贴资金40.7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亿元,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各地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政策性因素对农民收入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2.农民长期稳定增收难点逐步显现。从2000年至今,减税和补贴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但这只是短期政策。从长期来看,这些还不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目前,农民增收难点已经逐步显现。
从结构上看,农民收入中的粮食收入、农产品收入对农民增收推动作用趋缓。2004年推行“三补贴”以来,粮食产量迅速增加,但粮食增产却带来粮价波动,引起粮价下降。同时,自2005年以来,全球粮食产量上升,使世界粮食市场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对我国粮价也有影响,这使得粮食生产推动农民增收作用趋缓。同时,农产品因为粮价下降而带给农民收入增长作用正在减弱。农民收入中的非农收入主要是工资性收入。由于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财政培训机制尚不健全,农民工资性收入难以得到大幅度增加。
从财政体制上分析,城乡二元体制尚未打破,地方财政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投资导向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虽然中央财政至今对三农投入在持续增加,但地方财政投入比重却呈现下降趋势。中央财政从1997-2003年的6年间“三农”支出增长了2.8倍,平均年增长率达30%;而地方财政从1991-2003年总支出增长了6.5倍,支农支出仅增长了3.5倍。而且,近几年地方财政支农投入高度依赖中央政府。据财政部提供的资料,目前在东部地区的农业投入中,中央投入所占比例为20%-30%,在中部地区的比例为40%-60%,在西部地区的比例为50%-70%。
从城乡收入差距上分析, “十五”期间,由于政策措施的推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出现回升,从2001年的4.2%上升到2006年的7.4%,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1年的2366元提高到2006年的3587元,年均增长5.3%。2004年、2005年、2006年农民收入虽然超过5%,分别达到6.8%、6.2%、7.4%,但低于城镇居民当年的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而且二者之间的差距有增大的趋势。前不久,社会院发布了《农村绿皮书》,其中提到:2005年,中国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比率高达3.22∶1,而到2030年,也即23年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才会缩小。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农民总体收入上升,但城乡差距仍然没有明显缩小;来自于短期政策(补贴、减免税收等)的收入增长较快、比例较高,来自于长期政策(体制性收入)的收入比例较低;收入增长空间有限,难度加大。
二、农民长效增收难的财政原因
农民长效增收难的主要财政原因是缺乏系统、统一的涉农税收机制和财政支出机制,许多关系农民长期收益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少,财政支出政策也没有把农民纳入整个支出制度统筹考虑,使得农民增收不稳定。
1.涉农税收政策缺乏长效机制。2006年农业税取消后,解决了农民承担的直接税收负担,例如: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等单独向农业生产者征收的税种。但对于农民负担的间接税和“暗税”负担触及很少,例如:农民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以及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据一些学者推算,2002年农民作为消费者当年负担的流转税为3964.59亿元。另外,农民还负担了大量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剪刀差减少农民收入、增加农民负担的“暗税”,在化、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土地资源被征用,因补偿不足而造成农村财富的转移等,这些间接税收负担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民增收。
(1)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缺乏长远规划。到目前为止,为促进农民增收,国家已经出台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约47项,涉及多个税种。现行涉农税收优惠虽然达47项之多,涉及流转税、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对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以及农业、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与销售也都有优惠政策,但由于缺乏整体性的统筹考虑,一些政策也是先后出台,缺乏政策之间的严密衔接和配套措施,并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stud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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